第二十七章 留不住



    月灵谷里的孩子几乎都是被谷主婆婆捡来的无家可归的孤儿,朗月初刚来谷里的时候,见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叶灵知,那时他才四岁,她十二岁,彼时的他身上穿着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破破烂烂的不合身的衣服,小脸脏兮兮的,甚至连话都说不清楚。
   “小家伙,以后我就是负责照顾你的师姐了。”叶灵知将他从一身破烂中剥出来,用皂角水温柔地给他搓洗着打了结的头发,“你叫什么名字呀?”
   朗月初坐在是他两个人大的矮木盆里,只呆愣愣地盯着眼前亲和漂亮的小姐姐,也不说话。
   “我叫叶灵知,这里是月灵谷,谷里面都是跟你一样,被婆婆收留进来的无父无母的孤儿,来到这儿就相当于重新拥有了家,大家都是你的兄弟姐妹,再也不用四处流浪啦。”
   她热心地给他介绍着谷里的情况,给他修剪乱糟糟的头发和指甲,又找来几身其他孩子没穿过的新衣服,将他收拾得像个瓷娃娃一般白净可爱。
   对朗月初来说,是叶灵知握着他的小手将他一点点带大,教他读书识字,领他结交新的朋友,带他一点点熟悉谷里的其他事物,慢慢地让他打开了封闭的自我,逐渐融入进了这里,她是他的姐姐,也是他的第二个母亲。
   他是谷里面最聪颖的孩子,谷主婆婆教的东西一学就会,八岁的时候就能成功地用蛊制服一头野熊,让大象翩翩起舞,同时他还是谷中最漂亮嘴最甜的孩子,在叶灵知的关心与照顾下,他曾拥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
   后来叶灵知在一次外出采药中救助了一名误入此地被毒蛇咬成重伤的中原男子,他叫乐辰,在叶灵知的万般恳求之下,谷主婆婆算是同意了让乐辰留在谷中养伤直到复原,并且叮嘱叶灵知必须时刻看紧他的一举一动,以免给谷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就这样渐渐地,在乐辰养伤的这些日子里,叶灵知逐渐被他的风趣幽默和体贴直率所俘获,一颗芳心完全地沦陷在了这个男人给她编织的甜蜜陷阱之中,甚至在他的蛊惑下,三个月后,十八岁的叶灵知便暗结珠胎,计划着与乐辰私奔出谷。
   后来他们的事情还是被败露在了谷主婆婆,婆婆一气之下将叶灵知锁在了房间里,并命令其他弟子将乐辰毒瞎后丢出了月灵谷,以免他再找回来,为此叶灵知甚至闹到绝食自虐,苦苦哀求谷主婆婆成全他们。
   谷主婆婆不忍心看她如此肝肠寸断,自甘堕落,便将乐辰是如何背叛她诱惑谷内的其他师姐妹,并企图偷取神木阁内的宝物之事告诉了叶灵知,可她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相信,从此更是如同三魂丢了六魄一般每日里浑浑噩噩,把自己锁在房间避不见人。
   “师姐,求你振作起来,你还有我呢。”朗月初跪在叶灵知的床前,看着她憔悴不堪的面容,原本温暖的双手变得骨瘦如柴,朗月初心中满是后悔愧疚,为什么他没有保护好她。
   其实他曾不止一次地提醒过她,这个男人意有所图,并非善类,让她留点心稍加提防,可当时的叶灵知完全被风月情爱迷住了双眼,全然不顾身边之人的劝阻,即便是被乐辰的所作所为伤透了心,她还是毅然决然地留下了肚子里的孩子,并给她取名乐辛。
   乐辛一岁之前,朗月初曾有幸抱过她几次,还教她叫过哥哥,后来悬山老人找上门来要带他回中原认祖归宗,想到父亲曾薄情寡义地抛下他和母亲,他果断地拒绝了悬山老人的请求,最后是在谷主婆婆的劝说之下,他才跟着悬山去了中原,这一走,便是五年。
   五年之后,他乡遇故知,本是人生四喜之一,可对他来说,面对的却是物是人非,与昔日亲人刀剑相向。
   阿凉将他们引至朗月初之前去过的林间小屋,推开门煞有其事地将从怀中掏出锦盒放到了一处机关当中,岚叶趁机闯入将他摁在了原地。
   屋内只阿凉一人,朗月初从机关处取回锦盒,打开一看,竟然是空的。
   他立刻反应过来,面色一冷道:“狡兔三窟,调虎离山,看来我们中计了。”
   ——
   客栈门口,晴芳左右来回徘徊了好几圈,才终于压制住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冷静下来之后,她终于想起此地的危险尚没有解除,这样瞎晃并不安全,必须赶快返回房间,以免遭遇不测再横生枝节。
   回到房间门口,她停住脚,思索了一番待会儿进去该如何开口打破之前的尴尬局面。在心里面反复练习几遍过后,晴芳伸手推开了门。
   一瞬间,出现在眼前的场景让她彻底愣住了:
   一个红衣女人像条美女蛇一样攀附在李渭枫身前,他们的身子紧贴着,李渭枫将她压在房间内的木桌上,衣领大开,精瘦的腰间缠着两条雪白纤长的大腿,两节藕臂攀在他的颈肩,女人嫣红的唇眼见就要与他碰上,却被她推门的声音打断了。
   “你们在做什么?!”晴芳下意识地吼出声。
   她怎么也没想到,她只不过是离开了两盏茶的功夫,屋内就变成了这样一幅不堪入目的景象。
   叶灵知没有理她,反而媚笑着摸上李渭枫赤裸在外的白皙结实的胸膛,红唇轻启,声音有如蛊惑一般道:“公子,有人打扰了我们的好事呢,要不,你替奴家杀了她可好?”
   晴芳迟迟没有从震撼之中反应过来,她的眼睛像是长在了李渭枫身上,一眨不眨地盯着他被散落的发丝挡住的面容,她不相信这是他会做出来的事情。
   下意识地,她非但没有感到害怕,甚至内心产生一种想要上前分开他们的冲动。
   只是她还未迈出第一步,身体便忽然像被雷劈中了一般,胸口传来一阵剧痛,她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熟悉又陌生的男人,他的双眼空洞无神,右手不带一丝犹豫地将轻雪剑一寸一寸地刺进了她的胸口。
   晴芳僵在原地动弹不得,直到失去力气缓缓倒在了地上,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真的被所爱之人亲手了结了性命,有温热腥甜的液体从嘴中涌出,她连抬手抹一下的力气都没有。
   轻雪被人扔在了地上,剑身上面还残留着从她身体里沾上的血迹。
   亏她刚才还在担心自己会不会因为解释不清楚那档子事而被他一剑戳死,没想到竟是一语成谶。
   原来她的一生竟然是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的,晴芳有些不甘心,她还没有看到明远康复,没有见证弄春嫁给她的如意郎君,也没能生一个像侯爷一样聪明漂亮的小娃娃,那是她长久以来的心愿。
   像是有感应一般,晴芳在失去意识之前,看见一个玉雪可爱的小男孩儿从远处蹦蹦跶跶地跑了过来,身后跟着晴芳的娘亲,他们走到晴芳面前,小男孩儿竟然开口喊她娘亲,声音甜甜的像浸了蜜糖,他们拉起她的手,带着她渐渐远去。
   叶灵知从背后轻轻抱住如木偶一般的男人,脸抵在他宽阔挺拔的背上,轻笑道:“做得好呢,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打扰我们了。”
   ——
   意识到晴芳他们有危险,朗月初留了岚叶和傅灵犀在原地看住阿凉,继续逼他交代出叶灵知真正的藏身之地,自己则带着岚音一路焦急地往回赶。
   路上岚音召出一片灵蝶,越是靠近客栈,灵蝶身上的颜色变得越紫,朗月初心里没由来地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他将涤邪化为轻剑形态,直接劈开了客栈的大门。
   浓重的血腥味从楼上传来,岚音和朗月初暗道一声不好,直接冲了上去。
   房间里空无一人,只有晴芳冰冷的身体倒在门口,涤邪“哐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岚音看清楚眼前的情况之后不敢置信地捂住了嘴巴,晴芳的鲜血从门口一直流到了床边,几乎铺满了整片狭窄的地面。
   朗月初跪在地上,将她抱进怀中,手指探了一下她的鼻息和颈间的脉搏,全都没有反应,他的心有如坠进冰潭。
   怀中人像睡着了一样紧闭着双眼,一动不动,浑身上下凉的像冰块一样,他抓起她的手缓缓贴在自己脸上,声音颤抖到不可思议:“笑笑,你醒醒,笑笑,是我……”
   “你别吓我,你快醒醒,睁开眼睛看看我……”
   无论他怎么喊她的名字,怎么拍她的脸,晴芳仍旧毫无反应,脸上没有一丝血色。
   他有些急切地亲吻着她冰凉的指尖,几滴滚烫的泪水从她指缝中滑落,岚音听到他跪在那里哽咽地喊着晴芳的名字:“笑笑,对不起,我又没能保护好你,对不起……”
   对不起,我不配做你的初月姐姐。
   对不起,我总是这么失败,一次又一次地眼睁睁看着重要之人离自己而去。
   可是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老天爷总是要将他所爱之人一个又一个地从他身边抢走。
   阿娘生下他,又抛弃了他,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像样的家,又被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毁了他最重要的亲人;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却又亲眼看着他们惨死在自己面前;好不容易遇到了自己想要珍惜的人,却又亲手将她送给了别人,明知道她过得一点都不幸福,可还是自私地抛下了她。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想要把她抢回来,她却再一次弃他而去。
   小雪貂似乎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哀痛,从他的怀里钻出,看到浑身是血的晴芳,先是惊了一下,又用小小的爪子轻轻推了推晴芳的脸颊,见她毫无反应,小雪貂发出几声哀鸣,呆呆地打量着她。
   朗月初就这样静静地抱着晴芳跪在地上,岚音的手伸出去又收回来,看到晴芳姑娘这个样子,她也难过到说不出一句安慰的话,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可她还记得她小心翼翼递给她的那锭碎银子,记得她甜甜的笑容,她也很喜欢这个温柔善良的姑娘,正因如此,她才不能浪费时间在这里为她哭泣,她一定会要拼尽全力,替她报仇。
   岚音抹去泪水看了一眼房间里的情况,灵蝶身上的颜色表明叶灵知来过这里,应该是刚走没多久。
   她轻轻拍了拍朗月初的肩膀,道:“干坐在这里哭也没有用。”
   “叶灵知应当还没有走远,我的灵蝶还有感应。”
   “抓住她,晴芳姑娘或许还有救。”
   岚音捡起落在脚边的轻雪剑,疑惑道:“这是李大哥的剑,上面有血,难道……”
  


︾ ︾ ︾ ︾ ︾ ︾

==》免费全网热播短剧9999+ : 98YE.Com 《==

︽ ︽ ︽ ︽ ︽ ︽


打开《漫豆包: Mdb55.Com 》,看同款小说改编漫画~~~

前往微信或app阅读最新章节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新书网提供最新免费小说阅读服务,同时为您推荐热门都市小说、言情小说、玄幻小说、科幻小说等优秀作品
作品自动收集于网络,若侵犯权利请联系admin###nilove.net ,我们将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处理。
版权所有 © XinShu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5012425号-2